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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羊城晚報記者
  馬化展孫晶
  近日,全國接連發生多起出租車停運事件。玩命幹活的“駱駝祥子”頻頻撂挑子,讓輿論再次聚焦在出租車行業上(詳見本報昨日報道)。新華社連續兩天發文關註出租車停運事件,呼籲改革應該打破行業壟斷,而非向“專車”下刀。而人民日報也刊文呼籲,是取消出租車公司暴利模式的時候了。
  在這一背景下,羊城晚報記者連日來採訪相關行業管理部門、出租車公司、司機等有關各方,力圖為大家呈現廣州出租車司機的生存現狀,以發現問題,並期望能給出租車行業的改革有所啟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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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目前兩種方式交“份子錢”
  “班產”是廣州一些出租車司機對承包費的特定稱呼,也就是所謂的“份子錢”。羊城晚報記者經過調查發現,廣州出租車司機每月需向公司上交5000多元的“份子錢”,大多數司機所交的“份子錢”在5300元到5500元之間。
  廣交出租車集團的司機楊師傅算了一筆賬:他們每月分兩次上交“份子錢”,然後公司再返還基本工資,除去返還的錢,司機每月大概要交5300餘元的“份子錢”。這錢平均到每天,大概是170多元,也就是每天睜開眼睛,這170元錢就沒了。此外,跑一天車還得花150多塊錢的油錢,每月大概花費500元的維修費。廣駿集團的黃師傅則說,他十年前平均每月上交的“份子錢”大概只有六七十元。
  而接受採訪的出租車公司表示,“份子錢”是根據物價局的規定來執行的。目前廣州市的出租車“份子錢”實行的是政府指導價管理,按照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標準,出租車的承包費基準價標準最高限價為:一類企業第一年8850元/月。也就是說,每輛車每月最多交8850元的“份子錢”,而一輛出租車每天由兩名司機來開,分攤到每個人的頭上為4425元,再加上出租車公司為司機購買的社保、公積金,以及扣除司機的個人所得稅,每個司機每月上交的“份子錢”大概是5000多元。
  除了承包制,廣州的出租車司機還可選擇聘任制,但待遇上相差無幾。2013年,廣州白雲集團和交通集團等出租車公司開始試點聘任制經營模式,每天每班上交370元的定額費,每月需工作26天。雖然這種制度下出租車司機的休息更有保障,但一些司機還是選擇更有彈性的承包制。
  原因就在於,這種制度也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。前述的楊師傅稱,公司規定上26天班,如果因為修車而休息5天的話,公司只免除他們一天的定額費,其他4天同樣要交定額費。而如果出租車維修3天的話,則無任何減免。
  並且,楊師傅還提到燃油補貼的問題,“燃油補貼以前是直接補給我們的,選擇聘任制後,一部分燃油補貼就會流向集團。”但楊師傅的這一說法未得到廣交公司的確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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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司機嘆收入比“份子錢”少
  面對出租車公司暴利的質疑,有業內人士表示,公司都是依法經營,交費設置也是遵照政府規定執行,並不存在謀取暴利的行為。他還表示,比起國內很多地方,廣州的政策要更為規範。至於的哥面臨的收入困境,他認為與許多黑車的存在和堵車有關。
  楊師傅也給記者算了算堵車的賬。每天12個小時,除了吃喝拉撒,算11個小時,如果用170多元來除,每小時的付出是16元,加上油錢和維修成本,每小時的候車費約為26元,如果這些時間堵塞在路上,對於出租車司機來說,是很虧的。因此,出租車司機遇到塞車時,寧願停下來休息、吃飯,也不願意開車上路。“於是矛盾就出現了,你們高峰期坐不到車,我們也沒錢賺。”
  接受記者採訪的多位出租車司機表示,自己每月的實際收入還趕不上上交的“份子錢”,有司機表示自己每月上交“份子錢”後的收入只有4000多元,有的說只有3000多元。“這已不是開出租車能賺錢的年代了,十多年前我每月的工資1.5-2萬元,幾乎是現在的5倍。”開了30年出租車的黃師傅說。採訪中還有出租車司機表示,去年他每月還能掙到5000多元,今年相同的時間跑同樣的路程,卻只能掙4000多元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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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改革要以服務為出發點
  對於近日人民日報、新華社等央媒疾呼用改革打破出租車經營權的壟斷,廣州的哥有的表示樂觀,有的並不看好。有司機在接受採訪時認為,既得利益集團肯定不想改。但即將退休的黃師傅卻認為改革大有希望,而且不改不行了,“可以考慮成立一個專門的公司來管”。
  “國內出租車行業發展至今,採取什麼樣的模式監管才是最適合的,應該有所變革,要適應社會的發展。”有業內人士認為,出租車最核心的目的就是為消費者提供更好的服務,從這個點出發來進行改革,才是最關鍵的。
  馬化展、孫晶  (原標題:央媒持續炮轟出租車壟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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